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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案。具体信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