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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如代为申请专利权,代理进行转让注册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即知识产权代理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能够产生法律后果,这是构成知识产权代理的前提条件。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的,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以其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办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的咨询、申请、诉讼、转让等知识产权事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在代理活动中,虽然知识产权代理活动发生于知识产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但代理人并不因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直接取得任何个人利益,知识产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的法律活动应视为被代理人自己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本人承受。所以,我们说,由知识产权代理活动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都应该归属于被代理人享有或者承担。
按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一定要通过代理人进行知识产权活动,可将知识产权代理分为强制代理和任意代理。法律规定必须委托代理人方可进行知识产权活动的代理是强制代理。凡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委托代理人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代理是任意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最常见的是委托代理。根据民法原理,委托代理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委托他人代理知识产权活动、委托谁代理以及当事人是否接受代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原则上,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办理知识产权事务,是否委托代理人,完全由其自主决定。但是,在我国知识产权代理中也存在强制代理,如我国专利法第19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这就是一种强制代理。即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必须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即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按代理机构划分,我国知识产权代理可分为广义的知识产权代理和狭义的知识产权代理。狭义的知识产权代理是指正规成立的服务机构如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进行的知识产权事务活动的代理,本书后几章所阐述的即是此类代理。如《商标代理管理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专利代理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著作权代理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授予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进行保护而进行的知识产权活动的代理。商标专用权代理是指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而进行的知识产权活动的代理。发明专利代理主要是对产品的结构、组成、配方、比例和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产品制造方法进行专利保护的代理活动。实用新型专利代理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进行专利保护的代理活动。外观设计专利代理,顾名思义是对产品的外观,包括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进行的专利代理活动。
三类知识产权代理由不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管理。专利代理受《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惩戒规则》,《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调整;商标代理由《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调整;而著作权代理则还没有出台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管理,只针对涉外的著作权代理机构发布了《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专利代理活动的主管审批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活动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代理活动的主管机关是国家版权局。
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关系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被代理人,代理知识产权权利人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人称为代理人,与代理人实施知识产权法律行为的人称为第三人。
知识产权代理关系由三种法律关系构成。一是知识产权被代理人与知识产权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及知识产权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知识产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构成:
知识产权代理活动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并非一切知识产权行为均可代理。下列行为不得适用知识产权代理:
第一Baidu Nhomakorabea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行为如约稿等行为不得代理。
因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范围和领域太广,目前国内外对知识产权代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知识产权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1994年4月缔结的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指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专用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在中国,我们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包括一切在文学、商标使用、专利等领域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办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知识产权代理具有以下特点:
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关系的被代理人即知识产权权利人包括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和知识产权的继受主体。在著作权中,原始主体是指作品创作完成后依法直接自动获得著作权的人,如作者。除了作者及被视为作者的人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就是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以上的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单项或全部转让。这样,一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定情形下还包括国家就可以通过继承、受赠或者转让等合法方式从原始主体处取得全部或者部分著作权,成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根据代理的知识产权事项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以将知识产权代理分为国内知识产权代理和涉外知识产权代理。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是指接受本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委托,从事国内知识产权事务的代理。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是指承接我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向国外办理知识产权事宜或接受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它组织在中国办理涉外知识产权咨询;办理涉外知识产权申请:解决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纠纷以及其他有关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代理。
因为代理的法律后果并非归属代理人自身,而是由被代理人承受。故法律要求知识产权代理人的活动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有关申请并进行取得知识产权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活动,而这种活动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行为,是区别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标准。如果知识产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就不能称之为代理。比如当知识产权权利人委托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事项时,就构成知识产权代理;相反,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就不成其为知识产权代理了。
知识产权代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又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因素。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享有独立的地位,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思考、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因此,当知识产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其代理行为可无效或被撤销。
一是知识产权被代理人和知识产权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和人民法院、其它有关机关的指定产生;
二是知识产权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可以独立地为意思表示;
按知识产权权利人性质划分可以将知识产权代理划分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进行的知识产权代理和为自然人进行的知识产权代理。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代理知识产权事务又可分为为高等院校代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属于院校知识产权代理,为科研单位代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属于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代理,为工矿企业代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属于企业知识产权代理,为机关团体代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属于机关知识产权代理。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代理量是最大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知识产权代理的事项包括办理专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咨询、诉讼、转让或者其它知识产权事务。
第一,提供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谘询、检索。当一项智力成果创造出来后,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什么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这项智力成果是否可以获得专利、商标专用权等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怎样实施、转让这些知识产权,这些问题可以向知识产权代理人咨询。
第五,代理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等有关事项。
第六,接受委托,代理解决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如在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效期内,发现有人侵权,知识产权代理人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代理起诉、出庭等诉讼业务。
第七,代理其他有关涉外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事务及涉外知识产权争议中的有关诉讼代理业务。
第二,代理签订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使用合同;当取得知识产权以后,知识产权代理人为权利人利益可以从事知识产权贸易合同的中介、代理、协商等业务。
第四,代理收取版税、专利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费等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利后依法应支付的报酬;
根据代理人的权限不同,可以将知识产权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对知识产权代理权限没有特别限定的代理。它属于一种概括授权。特别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仅限定于完成某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授予代理人知识产权代理权限时应当注明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代理,如是一般代理,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采用“全权代理”、“全权委托”的字样,如是特别代理,应当明确地说明代理的具体事项。
广义的知识产权代理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委托其它的自然人、法人,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代理。
按种类划分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利又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与之对应我们可以将知识产权代理分为著作权代理、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商标专用权代理和专利代理三种,专利代理又分为发明专利代理、实用新型专利代理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