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为更好指导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现将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向苍南公众进行宣传。
案例一、温州苍南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某包装印刷公司未尽核查义务违规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案
2021年2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温州某包装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未尽核查义务违规承接商标印制业务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处以5100元的罚款。该案为包装印刷企业依规开展商标印刷行为起到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2021年4月8日,金华海关查验发现一批夹藏涉嫌侵“HUAWEI及图形”商标权电池1632块以及其他侵权商品共15999件后,会同公安机关抓获罪嫌疑人14人,采取强制措施9人,捣毁制假窝点5个,现场扣押各类侵权产品10余吨,涉案价值达1.6亿元。本案系海关与公安机关联动,推进“两法衔接”,对进出口环节侵知识产权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案例三、温州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查处的浙江某文具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发行其作品案
2021年4月8日,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到某文具公司检查其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印有“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相关文字图案的笔记本。同年5月12日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商品并处3万元罚款。该案是全国首例建百年庆祝标识著作权侵权案。
案例四、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联合查处的浙江首起侵“甬优”系列水稻种子知识产权系列案
2021年初,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联合协作,查处黄某某、王某某等未经许可,擅自将“甬优”系列杂交稻种转卖他人非法获利违法行为,抓获罪嫌疑人9名,查获侵权种子3.6万余公斤,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系浙江首起侵水稻种子知识产权系列案,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典型样板。
案例五、台州温岭市知识产权局裁决的“增氧机浮体(高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1年4月2日,温岭市知识产权局在“2021浙江泵与电机展览会”上受理1起“增氧机浮体(高效)”专利侵权纠纷,并开展快速调查处置。经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温岭市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4月23日作出行政裁决。该案聚焦展会期间短、维权需求急的特点,高效快裁,是浙江首例展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2021年4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郑某等四人构成侵商业秘密罪,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相关罪工具、侵权产品予以没收。本案系浙江首例“法检”两院一把手院长同庭审理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商业秘密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