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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营造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开展商标代理重新备案的相关工作。
2022年11月30日(含)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完成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重新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自重新备案发出通过通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办理延续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不包括办理完成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将按新备案机构对待。
重新备案采用线上方式,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登录代理机构网上申请用户后,点击左侧的“代理申请业务—重新备案”模块在线办理。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但未注册商标网上用户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立即Kaiyun 开云注册”,申请成为网上申请用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通过后,登录用户进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行代理机构重新备案。
重新备案的机构应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当在期间提交重新备案申请,对符合要求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发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和重新备案,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签署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申请重新备案的机构应当阅读并签署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
(二)机构补充填写机构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重新备案时,商标代理机构对已备案的原有信息进行核对,在修改或变更准确后补充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等内容。
(一)已经注销登记,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永久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二)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尚未修复的;
(三)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非上市公司股东、合伙人,以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申请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与在先已提交重新备案申请的机构从业人员属于同一人员的。
(四)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备案有效期期满未办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理延续备案或者自行决定不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Kaiyun 开云执业许可证的,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永久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在妥善处理未办结的商标Kaiyun 开云代理业务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