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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